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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女方有精神病,女方家故意隐瞒,如今要离婚女方却要求赔偿,我是不是该赔偿

离婚 2018-08-23 0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通过非诉程序向法院申请确认女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然后起诉离婚。由近亲属(除了配偶)申请,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你们可以到当地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一定条件)。
  • 婚姻续存期间,如果女方在家庭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女方在家庭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形有:(1)抚育子女:在教育陪护子女、接送孩子上下学等方面花费的时间比男方多出较多。(2)照料老人: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男方不在身边或较少陪护老人,女方承担了照料老人衣食住行的绝大多数时间,甚至包括看病就医、陪护治疗等情形。(3)协助工作:所谓的“协助工作”并不是要到男方的工作单位如何如何,像代其招待客人、帮助其化解社会交往以及工作关系中的矛盾等等,都可以说明协助工作。
  • 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法院一般不会轻易认定对方隐瞒病情,不但没有经济赔偿,可能会要求另一方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我国《婚姻法》当众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至于补偿的数额,应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追问】对您的回答我不能完全理解,我就是想知道我是不是有义务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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