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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婚证的时候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并且后来把户口转到男方户口本上,现在想离婚,是一定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证吗?而且现在户口是在一起,办理离婚证是不是只用拿男方和女方一起的这个户口本,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

离婚 2019-06-28 02:0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联系我们。
  • 你好,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双方一起到原来发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一方不愿意或不能一起去办理。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书。户口在一起就拿这一本户口就可以了。
  • 您好,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具体的,建议您去当地的民政局去询问一下,一般来说,您说的资料是正确的。
  • 办理离婚证的手续: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双方必须到场离婚登记
  • 一般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办理结婚证具体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可以在一方户籍地
  • 你好,需要去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
  •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一起到结婚登记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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