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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双亡,姐弟三人,我是大姐,妹妹和弟弟在城里成家都有了房子,把父母留下的的房子无偿赠予了我,她们都是非农业户口,怎样才能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我以经把老房子拆了重建五年了,请给予提示!

其他 2018-08-22 09: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已经过户到你名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不必担心,他轻易拿不走。你说他反悔,是之前他同意?之前同意,有公证在,现在反悔也没用。他说房子是父母给他的,让他拿出证据来,遗嘱,有有效的遗嘱他才能先申请撤销之前的公证然后改变过户登记才行,但公证不是轻易能撤销的。如果他没有证据,只是他自己说,是没有用的。不用理他,如果他骚扰你还是侵占房子,你可以打报警。不过,都是亲兄弟,你最好尽量和他协商,看看他有什么证据吧。
  •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 如果不能通过直接过户,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确认。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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