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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判决书上执行完结时间却是两者的总和以后的时间呢?

刑事辩护 2009-05-06 15: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看《刑法》73条2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所以,如你中午电话所说,判决书上写明: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考验期是从“2006--2011.。。” 另外如想知道缓刑的其他知识,请查找刑法72-77条,我就不一一写了。。 如有问题欢迎再来电。
  • 可确定的是缓刑考验期满如未违反规定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 如果真如你所说,估计是笔误。建议找生效判决法院主审法官修改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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