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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村土地确权按1999年土地分配确的权,2000年后出生的新生孩子有户口,无土地,有的农户家里老人去世好多年了,仍然有地,仍然确权,难道真是“生者无地,死者有地”,但是我看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给新增人口,我想问:1.我自己开垦的土地能不能要求村里确权给我家新增人口。2.我流转了村里许多农用地,能不能要求村里确权一亩地给我家孩子。3.如果村里不同意确权该怎么办?根据二十八条,算不算侵权。

其他 2018-08-23 17: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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