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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学在江苏打工,他上班的时候受伤了,好在只是受伤了,不会带什么残疾,他在医院住了两个月,终于可以出院了,公司看他没事就给他一万块钱。一万块钱也太少了吧,请问一下律师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多少,请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工伤赔偿 2018-08-23 1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1-4级伤残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付出),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员工恢复作业后,又发作难以组织作业的情形的,以难以组织作业时自己薪酬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计发伤残补贴;难以组织作业时自己薪酬低于发作工伤时自己薪酬的,以发作工伤时自己薪酬为基数计发。(《江苏省施行〈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 3、自己薪酬:是指工伤员工因作业遭受事端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均匀月缴费薪酬。自己薪酬高于统筹区域员工均匀薪酬300%的,依照统筹区域员工均匀薪酬的300%核算;自己薪酬低于统筹区域员工均匀薪酬60%的,依照统筹区域员工均匀薪酬的60%核算。
  • 您好,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于工伤所导致的实际的损失,与实际的支出,主要医疗费包。包括实际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和器具费用和护理费,也就是护理人员的费用,另外还有误工费,但是误工费的获得需要具有正式工作的人员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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