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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产以赠与的名义过户到父母名下,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8-26 12:2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要过户给父母需要对方同意。您可以将您所拥有的份额过户给父母,但归属于对方的份额需要进行分割或者协议折价补偿。 如果处于离婚纠纷中,建议不要随便办理变更登记,以防引发其他纠纷或者被误以为恶意转移资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追问】夫妻都同意的情况下
  • 如果原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处理可能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 你好,一、房产置换后仍登记在老公名下,是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中此房产不参与分割,但老公要提供完整的房产置换证据,否则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老公与母亲有协议,要认定协议的效力同时经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三、置换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依法平均分割。 四、女方父母的财产赠与或遗嘱,都要看赠与或遗嘱的内容,是否与男方有关。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六、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 双方同意赠与的则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撤销赠与的
  • 要夫妻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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