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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她现在是在一家分公司里面上班,但是他们公司同时也在同一个城市设立了办事处,我并不知道这样的意义是怎样的,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办事处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要设?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谢谢。

公司成立 2018-08-25 15: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办事处是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 其次,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设置办事处原因:为了适应业务需要,许多企业都想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业务联络点。从公司管理角度出发,一般都希望这样的业务联络点只从事业务而不在当地纳税。因此有的企业就采取在当地设立办事处方式
  • 你好,总公司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公司和办事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从经营能力方面来看,办事处只能做销售协调,不能经营,而分公司可以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从税收待遇上看,办事处由于没有经营活动,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则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设立分支机构能够扩大企业的经营范围等。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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