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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意离婚。男方经济条件不稳定,脾气暴躁,且有暴力倾向,生活工作态度不积极。女方经济条件稳定但不是那么好,生活和工作态度乐观积极,性情温和平易近人。女方多方多年隐忍现欲离婚,有一个女儿十九岁,一个儿子八岁,孩子都不愿接受男方且对其有不良印象,请问两个孩子都能判给女方吗

离婚 2019-09-29 16: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司法实践,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5、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孩子怎么抚养,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2、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归抚养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但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归女方抚养 ,男方支付抚养费,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孩子意见。
  • 关于私生子抚养权的问题,按照我国的法律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关于他(她)的抚养问题,男女双方都有义务,关键要从有利于孩子发展的角度出发看孩子归谁抚养有利于孩子自身发展。还要考虑男女双方的意愿以及抚养义务。在孩子还不能独立生活也就是不满18岁,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给予抚养孩子一方一定的抚养费,孩子的教育费等。
  • 应当征求子女归谁抚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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