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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欠别人钱被别人起诉了。我名下有一辆货车。是分期付款的。法院有没有权利扣压我的车辆。

票据纠纷 2019-10-11 1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一般先由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分若干次支付价款。因此,为保护出卖人的利益,避免收不回价款的风险,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既保护出卖人利益,又不损及买受人利益的条款。例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买受人迟延付款、损害出卖人利益时,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请求支付全部价款。出卖人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暂时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即:只有当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或者买受人支付价款的金额己达总金额的多少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移转于买受人。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 你好,如果原告申请保全的话,那么你的车子就很有可能被法院扣留在法院了;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对我的答案进行采纳并给予5星好评,谢谢,如果还有不懂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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