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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爷爷和他的三个子女都有正式工作或有退休金,奶奶八年前已去世。爷爷生前是跟随小儿子小儿媳过日子,爷爷有病痛90%的住院陪护都是小儿子陪同。先爷爷突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留下的遗产和抚恤金、生活补助按法律如何分配?

其他 2018-08-28 1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被继承人留下几份遗嘱,则看哪一份? 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两份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则后立的有效;
      2、两份遗嘱中只有一份公证遗嘱,则该公证遗嘱有效;
      3、两份遗嘱都是公证遗嘱,则后立的公证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二十条第2款和第3款: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2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附《继承法》相关条款: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 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 ,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 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 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 两二一女平分并适当照顾小儿子。
    【追问】吉律师您好,适当照顾有一个参考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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