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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今年6月20日购买健身会所两个月团课,会员期8月1日-10月1日,但由于健身房延迟开业和个人工作调动,于7月初向健身房提出退卡申请,对方承诺在8月10号之前帮我转让会籍给第三方,并给予全额退款,一直到上周都没有消息。我在8月23号提出直接走公司的退款流程,被告知要扣除30%的手续费(合同中并没有关于退费的条款),经协商,同意退款并提供了银行卡信息给对方。直到今天8月28号都没有收到退款,对方申称自己正在处理物业纠纷还未恢复正常营业。请问,该情况能否走司法途径起诉并要求全额退款?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8-08-28 17: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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