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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去年放假,员工发当地最低工资,今年五月份以后停发了,员工有意见,现在要裁剪我们,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其他 2018-08-30 1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关键是公司去年说不景气先放假发生活费,员工回家待岗,今年五月份先说停发生活费,后来又按最低工资要求上班,大家不同意,现在又要协议解除合同(明年七月底到期),请问经济补偿金应该按放假期间还是工常在岗上班期间的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取平均数?
  • 你好 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你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 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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