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猥亵只有被害人口供,没有任何证据,请问能判刑吗?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8-10-11 06: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没有其他证据支撑,一般不能定罪
  • 您好,看其他证据判断的
  •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造成被猥亵对象轻微伤的,重处20%。
      【猥亵儿童重处规定】
      猥亵儿童的,重处20%,造成轻微伤的,重处10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一十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五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  一、口供,即被告人的供述,与书证、物证、电子证据等一样,都是证据形式之一;
      二、关于口供,《刑法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没有其他证据支撑,一般不能定罪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