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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自诉多年前被家人与一个男人关在一起,后来无奈跟着这个男人一起生活并养育了几个孩子。但是女人没有跟男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下孩子后因为没结婚是上不了户口,所以男人通过派出所在户口一栏中写上了已婚二字才给孩子上了户口。现在,女人因跟男人没感情,经常被打骂,所以想离开这个男人,请问:女人从来没有登记过婚姻,可以跟另个男人登记结婚吗?户口本上写的已婚怎么处理?

离婚 2020-02-07 00: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没有登记结婚的话可以与别人结婚,户口本凭婚姻登记处的未婚证明改过来就行
    【追问】我在吉安市万安,对方在樟树,我们用身份证可以直接登记结婚吗?
  •   一,如果你确实是已婚的,那拿着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重新打印一份户口本就可以了,应该是结婚后没有换过户口本所致。   二,户口薄的作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 结婚登记必须携带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显示”已婚“的,不影响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其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写明原因。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可以和另外男人结婚。户口本上的已婚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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