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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他的老公经常出去应酬,然后经常会喝醉,然后喝醉之后呢,就会对我的朋友进行家暴,打得挺厉害的,但是朋友报警了也没什么用,然后我想请问一下,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呢?希望你能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4-13 03: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家暴行为涉及虐待罪。但是至少要达到“情节恶劣”程序,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即有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希望可以帮助你。
  • 你好,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适用刑法。家暴如果造成轻伤就有可能被拘留,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就可以认定为是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刑罚。在我国刑法中,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 构成轻伤才能判刑
  • 家暴可以报警。同时也可以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
    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不仅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也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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