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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公结婚六年了,但是最近一年我的老公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并且追求,我害怕现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现在我们想要离婚了,所以我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希望律师够告诉我一下。

离婚 2018-08-31 15: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家暴需要出示家暴的证据 主张损害赔偿
  • 你好,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你的问题,家暴已经构成了第4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请求照顾无过错方而多分财产。希望能帮助到你。
  • 你好,婚内有过错的需要出示相关证据,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 您好,共同财产应当均分的
  • 搜集证据起诉
  • 你好,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的分割都是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进行分配的,但是如果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话是可以要求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的,具体看协商或者上诉的结果来确定。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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