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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结婚了很久。但是他一直对我不闻不问的,就算连我生病他也不会把我送到医院去,都是我自己拖着病弱的身体,去医院打吊瓶。我记得我们国家对于夫妻之间约定了一定的扶养义务的。我想知道夫妻扶养义务包括什么?

离婚 2018-09-29 11: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 你好,这个建议沟通调解
  •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抚养义务主要如下: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不仅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而且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比如,当一方重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否则不履行义务就是违法行为;其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时候,另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的权利。
  •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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