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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昨天在马路上捡到了一块手表,我不知道这块手表是不是属于遗失物,那我现在捡到手表的行为是不是就是属于拾得遗失物,那么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有哪些呢?我很想要学习一下,所以希望律师能够为我耐心的解答一下!

调解 2018-09-02 1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效果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需要归还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与此对应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意见》第94条规定:“拾得物丢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因此,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是,遗失物的所有权仍然归原所有权人所有,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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