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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联系的姑姑,今天突然给我发微信了,说是她之前贷了十万,这两天就要还了。她现在还没凑够这么多钱,想让我帮帮忙帮她还一部分。听说这还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务承担,一种是债务加入,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债务承担与债务加入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呢?

其他 2018-09-05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债务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可转让的债务,原债务人转移其债务实质上属于处分债权人的权利。债务加入,指的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来,成为新的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 您好,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自愿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来成为新债务人,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同时不免除原债务人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故在债务加入法律关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
  • 您好,债务承担是指债务转移并存的债务承担,亦称债务的加入或共同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务加入,指第三人自愿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来成为新债务人,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同时不免除原债务人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两者区别在于:一是构成要件不同。二是债的承担主体不同。三是法律后果不同。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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