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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在使用共享电单车的时候为了避让行人,不幸撞到了路边的一辆小汽车,导致她左脚骨折。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她骑的那辆享骑共享电单车刹车失灵。享骑方面表示需要报警,警方出示回执单才可以,且只赔偿医药费。后来事后报了警但是并没有给回执单。我们第二次又去找交警,并且看了监控录像,交警说因为发生事故的现场不仅有电单车,还碰到了小轿车,需要联系上小轿车车主在定责。1.在这个案例中,享骑的平台方和我受伤的同事应该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享骑的《享骑电单车租赁服务协议》中第7.5条规定:“用户在骑行中发生交通事故,用户应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司建议用户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险以备不时之需。如用户在使用享骑电单车服务过程中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因电单车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享骑的这条规定合理合法吗?我同事想让享骑赔付医药费和误工费,后续该如何维权?3、据了解,因为享骑的刹车失灵导致用户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不少,针对这部分用户,应该怎样维权?

其他 2018-09-05 11: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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