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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休两年了,单位一直给交医疗保险,但现在要我自费交完。想问问但单位不给我承担一部分对不对?

其他 2018-09-10 0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退休其中一个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另外还必须要有十五年以上的养老保险交费年限,只要达到这两个条件,那是肯定可以办理退休的,除非你没有交纳养老保险,或者交费年限不够,你应该咨询一下不办理退休的原因,不可能无故不给办理的。
  • 退休时,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
      1、根据退休年龄,到市社保中心退管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退休的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并签字、一寸近照一张(彩、黑均可);
      (2)参保人员的档案(有“确认表”(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须提供“确认表”);
      (3)参保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5)经公示后的职工退休公示回执单;
      (6)从事管理岗位的女性参保人员应提供退休时前五年岗位报备材料;
      (7)延期退休的应附延期退休批准材料;
      (8)户口簿原件;
      (9)有办理过补缴的要提供“补缴表”原件。
      2、城镇职工(含自谋职业等流动就业人员)应于养老保险退休的当月到医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自谋职业等流动就业人员医保退休需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金计算表(非当月退休的提供领取退休金存折)、个人档案。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2005年1月1日后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从外统筹地区转入人员、非公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续保的自谋职业人员在市本级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应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补足2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医疗保险要交够多少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目前,我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而在转移方面,需要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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