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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雇了一个临时工,在食堂做饭,由于工作不适应,第一天就说肯定不干了,但是由于没有人替换,她答应多干一天,我们同意支付薪水,但是第二天她做饭时由于操作不当,被火燎了一下,脸起泡了。当时我们就派人带她去医院检查治疗了。不严重,只是上了点药,医药费由我们承担的。但是她要求我们公司赔偿她误工费,有道理吗?

调解 2009-05-06 2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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