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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有家庭暴力我忍受不了离家出走半年不到他就带一个女人回去一段时间,然后叫我回来离婚,我回去了他就当着我妈我的面拿刀砍我别人拉着,现在感情破例我坚持离婚,我老公也起诉离婚说他欠了21000万债务要我负担一半,可是我一分钱都没有见到也不知道他欠了别人21000万,这些债务我能承担吗?

离婚 2018-09-08 11: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夫妻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债务必须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果男方并没有将一个人名义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女方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无需偿还。因为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你好,婚后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一半分割
  • 如果男方并没有将一个人名义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女方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无需偿还。因为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你好,若是他个人债务你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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