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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认识的一个人因为抢劫杀人被判了死刑,他家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最后可以死缓两年,他们还是想尽量再争取减刑,但法院不支持,说是死缓减刑是有条件限制的。我就想问下关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哪些啊?死缓限制减刑的意义有什么?

刑事辩护 2018-09-08 07: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的意义是在严格限制死刑、逐步废除死刑已经成为我国死刑改革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基于我国在短期内不能彻底废除死刑的现实情况,《刑法修正案(八)》创设了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这一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进一步严格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您好,死缓限制减刑意在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和弥补刑罚执行“生刑过轻”、“生死落差过大”的现象;死缓减刑规定如下: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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