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一个堂哥,从小跟我一起长大,小时候觉得他为人很正直,但是她后来在单位上面可能是经受不了诱惑,所以就有一些经济犯罪,其中还牵涉到了一些关于人身伤害的事情现在还没判了死缓,我想要了解一下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核准有哪些相关的程序呢?

其他 2018-09-14 07: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这一规定表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对这类案件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办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第二审程序,同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应当作出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决定;不同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应当作出不核准的决定。如果认为量刑过重,应当依法改判;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审。(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刑罚。(4)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即作出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 核准死刑,是指由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若通过后对犯人执行死刑,若未通过发回重审。
    《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至202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以及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
  •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 你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相关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第二审程序,同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应当作出维持原判并核准;不同意判决的,应当作出不核准的决定。如果认为量刑过重,应当依法改判;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审;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刑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