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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已有一女(12岁),丈夫在征得妻子同意后,决定再生一个儿子,两人也为此作了相关的准备,结果妻子没有怀上,丈夫就借口妻子性格上有问题提出离婚,并拟好离婚协议让妻子签字,其妻签了字并同意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但丈夫又想不通,妻子为什么同意离婚,还很干脆地在协议上签了字。三日后的中午,将家中音箱开到最大,准备好胳膊粗的木棒,打算打死妻子后自己也不活了,后因其妻感到事态不对,放软了语气,也答应了他提出的一切条件,才免遭毒手。事后当天,妻子就将此事原原本本告诉了自己姐姐,姐姐很生气,但没有发作,先是很委婉地给这对夫妻做工作,希望他们看在女儿的份上抛弃前嫌,多想想对方的优点,多一点包容,和好过日子。劝解完后,丈夫态度仍很坚决,也没有丝毫知错的意识,姐姐认为事态严重了,就以和丈夫聊天为形式,做了电话录音,录音中丈夫很肯定当时就是想将妻子弄死,并且反复说他想采取这种行动已经想了好长时间了。需要律师解答:丈夫这种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犯罪?姐姐所取的电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离婚时,妻子能不能以此事作为多分夫妻财产的借口?

刑事辩护 2009-05-06 15: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姐姐所取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内容是丈夫为杀害妻子做了准备工作。丈夫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预备。但是,一般犯罪在离婚时,不属于另一方多分夫妻财产的借口。至少目前没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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