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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8月份无故克扣我所有绩效(没有任何考核制度),问公司要说法,也是一直给不出,10号发工资,如果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原来的绩效,属不属于克扣工资?能否向公司提出经济赔偿。

其他 2019-08-27 08: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以此为由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欢迎来电咨询
  • 如果你们公司绩效工资是根据每个月的考核结果来发放的,那么公司不发绩效工资会涉及到克扣员工工资,你可以以此为由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 被拖欠、克扣工资的四种救济方法。依据我国的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实际上是向当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审查受理后,对双方进行行政调解。这个方法的好处是,从时间效率上来看,在一线发达城市,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及时处理纠纷。
    3.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首先要弄清楚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里,然后进入劳动仲裁委员会后,填写三个表:
    (1)申请书;
    (2)证据材料清单;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因此,申请之前一定要收集好证据,知道单位的正确地址。
    4.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者被拖欠、克扣工资的,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劳动争议诉讼的前提是先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不能提起诉讼却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另外,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也可以持着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公司扣绩效工资,协商不成,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部门直接提出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扣的工资,不满仲裁结果,再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一般说来,用人单位拖欠就业者工资有两种情况:⑴.用人单位遇到了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等原因,或者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向就业者说明情况,征得就业者们的同意,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就业者应理解用人单位的困难,正常工作。⑵.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故意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发工资的时间后而没有发放工资。这种情况目前也不少,就业者应该与用人单位交涉,敦促及早发放工资。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争议仲裁。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扣减就业者的应得工资。
    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情况:(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3)已制订并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4)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就业者工资必须下浮的;(5)就业者请事假减发的工资等。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除了支付就业者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公司做法违法,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得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才能主张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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