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房地产中介签了购房合同,中介收了5000元的诚意金,后来买方因为征信问题中介做不了银行按揭,中介不退还我诚意金,还要我出中介费,这合理吗?我要怎样才可以退回5000元

其他 2018-09-12 12: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定金合同必须写明“定金”二字,如果用了其他词汇如你提到的“诚意金”,则必须明确约定该“诚意金”具有定金性质,即“给付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否则不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合同必须以一方交付定金另一方收取定金为生效条件。 3、如你要得到双倍返还,则需证明曾与房东签署过定金合同且房东收取了定金,或者证明中介收取诚意金时曾与你签订了定金合同性质的协议。
  • 不行,中介费是居间介绍的费用,只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者开始用工一般不予退回,当然如果双方的居间合同里约定可以退还的,那么按合同处理。所谓的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此,一般不予退回。
  • 中介费是居间介绍的费用,只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者开始用工一般不予退回,当然如果双方的居间合同里约定可以退还的,那么按合同处理。所谓的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此,一般不予退回。
  • 你可以协商或者起诉。
  • 你好!主要看协议的条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