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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房东的弟弟签了合同,但房东反悔,要升房租,就说其弟签的合约无效,现在房东要来收房租,我说房租只能交绐其弟,不能交给她,但是其弟又不收房租,房东说我没交房租,要停掉水电

其他 2018-09-12 05: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   合同自当事人达成意合签字即生效。虽然未付房租和定金也属于合同成就,签订合同后一方反悔(在相对方不同意撤销合同时)即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一般无法解除合同。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出租人坚持,仍然可以依法请求承租人履行合同。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首先要搞清楚产权问题,再弄清楚和你签约的人有没有权利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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