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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逾期一年,合同上写着逾期违约金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每天,请问下已付房款是指首付和每个月所还月供的总和,还是按房子的购房总价?另外这种逾期赔偿按合同执行的可能性大吗?

其他 2018-11-06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已经支付的
    【追问】您好,请问这种按合同赔尝的可能性大吗?
    【回答】您好,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的情形,最高法有以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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