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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高中同学,好几年都没联系了,昨天我出门的时候在路上竟然遇到了他。他在外面认真工作几年,已经有了点小积蓄,就回来想买套房子。我就陪着他去售楼部看房子,看到了个房地产权证编号,想问下房地产权证编号是什么?编号是什么意思啊?

其他 2019-04-05 17: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号由9位数组成,分别代表不同的意思,具体如下:每一位数代表区域划分,比如:长安区代码为1,桥东区代码为2,新华区代码为3,桥西区代码为4,裕华区代码为5,矿区代码为6,高新区东区(即开发区)为7、西区为8;第2位数代表房产类别,比如:1代表国有,2代表集体房产,3、代表私产房;第三位数代表房产性质,比如:0代表私产房,1代表房管局直属房产,2代表标准价购房,3代表成本价购房,4、代表安居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等,5、代表房改房经过一次交易后的私产房,6代表集资房;第四位数以后是流水号。
  • 您好,首先,1、房产证第一页第一行:房权证、字第、号,那个填进去的号,就是房产证号,一般是手写的。 2、如果是最后印刷的产权证编号的话,那个只是类似于出厂的物品一个编号而已,没有作用的,只是类似于机器的流水号 3、如果你说话的打印上去的,权字号,或是字第XX号,就是你这套房屋的档案保管号,你房产所有的资料,都存这个号码下面。 4、以后你到房管局查档,工作人员也是通过这个号码,而查找到你房屋档案的产权查询和管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 联系房管部门咨询
  •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
  •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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