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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租房,租了三个月,现在有事,只能住一个月,剩下的两个月房东说押金租金都不退,我们也没有签合同,只有一个收据,收据上面只写了我们交了3个月租金,一共交好多钱,和房东协商,房东说不退,这种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9-18 09: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没有签合同,很可能会导致双方协议不成立,或者日后一方反悔违约给另一方带来损害,所以进行民事行为过程中比如租赁、雇佣、借贷等等都要签订合同。
  • 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合同中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可以以此解除合同,同时对方长期拖欠租金的行为也依据在事实上构成了违约,你们可以依次直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限期搬出并付清拖欠的租金。 对于装修补偿的问题,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有一个专门规定,一要看其装修是否获得你们的允许,二如果其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出租方一般也不用另行补偿。 当然,以上均需有一定的证据支持,并采取相应恰当的法律措施,否则可能陷入被动。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你好,你可以直接起诉告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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