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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上面有一个同事,之前他,因为偷税纳税,所以导致单位也接受了调查,后来单位的经营状况大不如前,现在单位打算进行破产清算,请问一下这个债权债务清理方案应该怎么制作呢?债权债务清理的步骤,又是怎样的呢?

其他 2018-09-18 22: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法人死了,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是指下列第6顺位以前的债权权。2、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时应清偿的债务一共分八个顺位,而前一个顺位相对于后一个顺位而言,就具有优先受偿权。这八个顺位依次是:(1)破产费用;(2)共益债务;(3)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4)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5)有财产担保的债权;(6)职工债权;(7)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8)其他债权。一般而言,破产时所谓的优先受偿权,主要指的是以上第6顺序以前的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   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一、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 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 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 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 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 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 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 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 你好,一般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如果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实际上清理债权、债务中,清理债务是中心,而偿还债务是重点,如果公司有财产可以偿还,应该制定偿还方案。
  • 您好,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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