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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XX建筑集团公司下属新成立的重庆分公司,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是子公司,所以不具有法人代表,但是公司运营后,仍然需要向各税务部门交纳各种税,为了节省支出,想请教各位朋友,我以独资(个人占100%股份)的形式是只交个人所得税少些?还是以合伙出资(各股东均占股份)形式需要交的税少些?后种形式需要交哪些税? 简单点,就是说是否有可能只交个人所得税而不必交其他税?如果可以,如何操作?

金融 2008-03-30 0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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