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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给自己买了份意外伤害的保险,结果今年在告诉公路上开车,别人从后面追尾过来,自己有轻微刮伤,别的没有什么。但是想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放心一点。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个意外保险。想问问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那交通事故算意外伤害吗?

其他 2018-09-15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 如果车祸是自己开车过程中发生的,不属于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应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如果是第三者车祸给自己造成的伤害属于意外险的赔付范围。
  • 算意外,但是怎么赔付要看责任是谁,交警怎么认定。 意外伤害保险里的除外责任里有一条: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而发生意外 交通事故需要报警处理,交警会在责任事故认定书写明是否违章的,如属于违章那商业保险公司拒赔。
  •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如果你的人身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可以要求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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