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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协议书车给了男方,且写清车有任何情况都与女方无关出车祸了,男方没有偿还能力,与女方有关系吗

离婚 2018-10-24 06:2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与你没有关系的
    【追问】车祸另一方能起诉我吗?
    【回答】可以起诉你,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车的实际使用人是男方
    【追问】也就是我需要把离婚协议书提交法院,这样就可以不用承担这费用了吗?如果男方没有偿还能力,也和我没有关系吧?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处理有哪些?1、协议签订时是否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伤残等因素。
    除非受害人当时伤情显著轻微,否则遭受交通事故并造成身体损害后果,但可能构成伤残,应当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考虑的内容。
    如果考虑到了,之后发生问题将不可诉;反之可诉。
    2、协议约定的赔偿款是否考虑到以后可能出现的新伤情。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避免以后和受害人再发生赔偿纠纷,往往会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放宽赔偿标准,或者另行给付一次性后续赔偿款。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应认为受害人已对今后发生的因素有了充分考虑,当事人一旦达成合意,即认为愿意接受这种“利益与风险共存”的情况,之后不得反悔;反之,可以再次起诉赔偿遗漏的项目。
    3、协议签订者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
    这可以从当事人的认知程度、职业技能,以及是否被误导、利用等方面判断。
    4、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没有关系,,,,
  • 和女方没关系
  • 需看协议内容才能定。
    【追问】协议书上已经写清从离婚日起,该车有任何情况都与女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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