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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即将于今年年底领取结婚证了,为了我的利益保障,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规定什么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指婚前的还是婚后?觉得多理解一下这些知识对自己是有好处的,谁知道日后的日子会变成怎么样呢,谢谢回答啦。

离婚 2018-11-27 18: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完毕,达成共识,形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为共有财产,
    没有协议,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变为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根据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 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 人偿还。”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后个人财搜索产】: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后个人财产】: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也就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取得的财产,是婚后的财产。法律规定下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双方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如果是配偶是军人的话,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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