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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好久不见的朋友生日,以前关系特别好,难得有空就去参加了他的生日聚会,聚会难免会喝多了,喝酒的时候也忘记了自己还要开车,所以就酒驾了,运气还特不好,跟人家撞了,现在要赔钱啊什么的,幸好买了保险,请问酒驾交强险赔付多少?

其他 2018-09-17 23: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酒驾的,交强险也要赔偿,交强险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但是,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交强险赔偿后,有权向醉酒行为人追偿。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解释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 药品或者麻 醉 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如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 您好,如果饮酒后驾车出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给予赔付,金额为2000元左右,但赔付的条件仅限于“酒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酒驾驶,则保险公司会在先行赔付后,事后再向驾驶人追偿。但如果是驾车人自己的车及人身损失,就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按照规定,酒精含量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 不过,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最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您好,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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