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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要财产和孩子,该怎样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 2019-09-08 10:3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协议事关重大,涉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婚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的承担,离婚协议除了约定双方离婚事项之外,还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及年限及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及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约定,一旦约定不明或遗漏重大事项就会给双方造成困扰或给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代为草拟离婚协议,规避法律风险。
  • 您好,可以拟写离婚协议书,不会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 可以在网上代写或者委托律师代写,具体可与本律师联系。
  • 你好,我这里可以写的。
  • 按照协商情况起草
  • 请律师代写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签离婚协议书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夫妻双方应确定是否自愿离婚。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离婚之前,我想对您说的是每一段感情都来之不易,您应该认真冷静的考虑好是否离婚,是否做好离婚的心里准备。对于是否自愿离婚我还建议您可先找找自身因素,并给对方一次改过的机会,如果感情不是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则应珍惜现有感情,不轻易谈离婚,我国法律对于离婚的法定判断标准也是把控的非常严格。80%以上的夫妻感情最终宣告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您看是否能妥善解决好外界因素对夫妻感情破坏的干扰,这也是夫妻生活的一门艺术。
      离婚前的首要问题--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的精神打击和痛苦,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何况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因此,夫妻双方再协议离婚时,应尽量降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在讨论小孩抚养权问题时,应更多的从有利小孩今后成长的角度来考虑,谁抚养对小孩今后的生活、教育、成长更有利,应协商由谁抚养。作为非抚养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怎么支付抚养费及如何行使探望权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下来。
      离婚财产分割--离婚的难点问题。
      离婚财产的分割包括夫妻婚前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工作。离婚财产的表现形式不仅仅限于双方的银行存款,还包括股票、债券、住房公积金、养老金、房产、汽车、贵重首饰、家用电器等等。在做好分配工作之前,双方最好先应明财产清单,并注明财产购买时间、现在在谁名下、由谁管理,然后针对每一个财产双方进行协商分配。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可以根据约定优于法定原则,双方自愿对财产自由的约定归属。如果说对一些重要财产产生争议,可以一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专业意见后,再根据法律规定来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 可以找律师帮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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