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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入职,今年8.17邮件申请离职,领导口头说给涨薪,前两天出尔反尔又说不给涨了,距离上次提出已经满30天,我说我已经提了一个月申请可以走了,她告诉我没人批所以无效,人事说是有效的,我昨天9.17又写了邮件,写明了最后工作日是9.28,拖着我因为想让我做交接,但也没安排交接人,而且还在让我接新工作,我这两天请了假,调休和年假,发了邮件申请,领导也不批,我担心扣我的工资,而且我不清楚我是不是除了休了的一天年假还有没剩余的年假,如果有,还是不批怎么办,如果没有,我这几天有面试,还是要请事假,看这意思估计也不给我批了,我担心扣我的工资,就扣那一天到也没事,就担心现在这个领导使坏,说我旷工,多扣我的钱,请帮忙解答,咋样才是比较稳妥的

其他 2020-05-07 05:3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你好,需要到人社局投诉
  • 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 需要人社局投诉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当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时 ,劳动者可以去哪投诉呢?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 相关法律条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要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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