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最近我在单位上面受了工伤,但是单位当时让我去检查医院,也没检查出来什么问题,当时就花了几百块钱,结果几年之后工伤复发了,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根本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我想请问一下,超过诉讼时效能要求工伤赔偿吗?如果单位上面拒绝的话,我该怎么办?

诉讼 2020-01-05 01: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你所述的情况是一个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既然该单位已经按照国家的规定作出赔偿,住院检查,你也接受了,那么就这个问题,双方已不存在争议。如果你在几年之后又要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本案系劳动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劳动仲裁前置,而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本案已经超过劳动仲裁的时效,即使你起诉至法院,也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以上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以上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既然该单位已经按照国家的规定作出赔偿,住院检查,你也接受了,那么就这个问题,双方已不存在争议。
  • 可以做鉴定,确实属于工伤复发,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 您好,对于您工伤赔偿过了诉讼期了,只要您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还是有胜诉的希望的。如果您有申请工伤鉴定且已经超过一年,但是在工伤发生之后您有多次向公司申请并保留有找过公司的记录,可以引起了诉讼时效中断的,也就是说诉讼时效还可以重新计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