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17年11月4号取保出来的,今年18年9月19号公安局里叫我去签字?请问会不会重新收监

刑事辩护 2018-09-19 2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追问】公安局里让我去签字,我还没去,去了之后会不会重新收监?
    【回答】去就行了
  • 一般不会收监,拟问以下案子到哪个阶段了,要及时请律师介入
    【追问】你好,今天去签字,收到了一张起诉通知书,请问下一步该怎么办
    【回答】要请律师辩护,你先把起诉书发给我看看
  • 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或当面咨询
    【追问】让签的是起诉通知书,我该怎么办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