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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因感情不合不想生活在一起,女方提出离婚能得到补偿吗?男方原籍福建晋江,目前是香港户口,原籍地名下两套拆迁产房,一辆车,两人育有二子,从生下二子后就一直带俩小孩至今,目前女方带俩孩子在娘家住!男方一家都已迁到香港,男方又不同意离婚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如果离婚我能要到补偿吗?房产证没有我名字但拆迁房婚后升值部分我可以要求平分吗?

离婚 2018-10-09 08: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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