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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1994年离婚的,在这以后遇上了一过男,相处一段时间就同居到今。经常分分合合直止去年领了证。最近身体不好昨天去南京看病回来他提出分手。我表示同意但在财产分割上想咨询一下。我是不想分财产的。因为种种原因都不愿意在一起生活,他每次都说和我好好过下去才去年同意领了证。我今年都55岁了。他是农发行的职工。现在住的一套近140平米的房子。还有很多不想说,我不服气要他陪尝精神损失和扰到我今天每年赔偿一万。约30万,这样还可以吗

离婚 2018-09-20 06: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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