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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是在一家小公司做的,我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近是招聘季,所以很多工作要忙,我老板要求我加班,但是没有跟我说加班费的问题,我不想吃亏,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大家知不知道,我国劳动法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呢?

其他 2018-09-20 15: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搜索法规定每月加班费计算方法如下: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拓展资料: 1、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 你好,一般月工作天数是按照21.75天或者22天算的。除以8小时工作时间,就是你每个小时的工资数额。正常在工作日加班的话,一小时是平时日工资的1.5倍,周末是两倍,国家节假日则是三倍。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 你好,一般月工作天数是按照21.75天或者22天算的。除以8小时工作时间,就是你每个小时的工资数额。正常在工作日加班的话,一小时是平时日工资的1.5倍,周末是两倍,国家节假日则是三倍。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 一般按照一点五倍的标准处理。
  • 你好,一般月工作天数是按照21.75天或者22天算的。除以8小时工作时间,就是你每个小时的工资数额。正常在工作日加班的话,一小时是平时日工资的1.5倍,周末是两倍,国家节假日则是三倍。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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