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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受害方,交通事故中已经死亡,是农村户口,今年63周岁,请问如果对方是全责的情况下,我们能得到多少赔偿金?怎么计算的?

其他 2018-09-29 11: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要综合全案来看。。。。。
  • 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

    (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 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避免后续证据缺失等原因,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记录现场,多方位拍照录像,尽可能保存现场,等待警察到来。
  • 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对方的要求在合理赔偿范围内,应该给予赔偿。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事故认定书给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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