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为口角(都女的)其中一个和另一个打起来了,这边三个女的,对方一个女的,这边可以分为ABC,主要是A和对方在打,B在拉偏架也上手打了其头部,面部。C只打了两下对方腿,由于在大街上被人拍了视频,然后传疯了ABC迫于压力想私了没成,集体看守所15天。事后,对方民事诉述起诉ABC,要求赔偿,道歉,这里我想主要咨询C的占比是多少。另外,对方还把C的照片发到朋友圈,语言威胁C。C可以反告原告吗,在开庭的时候?

刑事辩护 2018-11-11 2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私了,即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通常“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不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但是“私了”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
  • 名誉毁谤后,当然可以私了,双方当事人可以心平气和的解决是最好的,因名誉侵权造成损害的,双方可以协商因侵权造成的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