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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着火档案丟失,单位后补工龄确认,我86年参加工作,而且我单位情况,区政府和上属公司还有街道办事处三方盖章证明,但我今年退休劳动局说按92年退,86年到92年这六年工龄不算,我丢失这六年工龄怎么办

其他 2018-09-25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龄分为:1、一般工龄;2、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该包括本企业的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
    工龄的计算方法:1、连续计算法:就是把你参加工作后,所有经历过的单位工作时间相加。
    2、合并计算法:指在你的工作经历中,由于非本人主观意愿的原因中断了一段时间,把这个中断了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相加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特殊工种、特殊工作环境的工人,连续工龄可以折算,如井下矿工、高温或低温工作的工人,他们工作一年可以折合一年零三个月来计算。在有些化工行业,从事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计算工龄可以按一年折合一年零六个月来计算。
     补充:以前的工龄是根据人事档案来的,现在的工龄是根据社保缴费来的。
  • 达到退休年龄发生劳动纠纷的案件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的。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之间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了,自然就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争议可以直接到法院打民事官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以下的内容只是退休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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