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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买了一套住宅,合同约定4月30日交房,但是9月20日才交的房子,延期交房违约金才付了1300块,我首付交了59万,合同中约定每天日万分之一付违约金,我问开发商说,他说从银行下来贷款的日子算违约金,如果按开发商那么算,为什么合同上要标明按首付款的万分之一付违约金呢?开发商这么做合理吗?

其他 2018-09-22 19: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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